一、预答辩时间:2025年12月31日上午8:30
二、预答辩地点:线上和线下(线下具体教室及线上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)
三、预答辩对象:经济法学专业老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和2023级硕士研究生;博士研究生需已完成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,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,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初稿,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,方可申请参加本次预答辩。请参加本次预答辩的同学扫码入群。(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)


四、预答辩材料的提交:请参加本次预答辩的同学于2025年12月30日13:00前向[email protected]提交预答辩PPT及论文(PDF及word各一版),邮件及论文命名方式为“学生性质(博士/法学硕士/法律法学/法律非法学)+学生姓名+导师姓名+论文题目”。